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我公司最近面临一些财务危机,有部分股东提出做假账然后申请破产,我觉得这样做可能违法。我想了解一下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是怎样的,要是股东真这么做了,是否会构成这个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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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下面详细介绍其犯罪客观方面。 首先,表现为公司、企业实施了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其他转移、处分财产的行为。隐匿财产,通俗来讲,就是把公司、企业的财产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比如,将公司的贵重设备偷偷转移到其他地方,或者把资金转到隐秘的账户。承担虚构的债务,就是制造本来不存在的债务关系。例如,伪造合同,声称公司欠了某个虚构主体一大笔钱。其他转移、处分财产的行为还包括不合理的低价出售公司资产等。 其次,实施虚假破产是该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虚假破产就是通过上述手段,造成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经营困难而破产的假象。公司、企业本身实际上并没有到真正需要破产的地步,只是通过一系列操作伪装成破产的样子。 最后,这种虚假破产的行为必须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这里的债权人就是公司、企业欠债的对象,其他人可能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主体。严重损害利益通常表现为债权人无法收回债权,员工拿不到工资,供应商的货款无法得到支付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表明,只要公司、企业的行为符合虚假破产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相关责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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