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注: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相关规定已纳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所保护的对象范围是较为广泛的。 首先,对于人身权益的保护是其重要方面。人身权益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严重侵权且违法犯罪的。健康权则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比如他人故意殴打导致身体受伤,就侵犯了健康权。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像冒用他人姓名进行商业活动等行为就构成侵权。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恶意造谣诋毁他人名誉就侵害了名誉权。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等属于侵权行为。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就侵犯了肖像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其次,财产权益也是侵权责任法保护的对象。财产权益涵盖物权、债权、股权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例如他人未经允许占有、损坏你的财物,就侵犯了你的物权。债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可能侵犯债权人的债权。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当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行为损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时,就涉及到股权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上述各种权益的保护都有相应规定,明确了侵权行为的责任和承担方式等内容,为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