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且人住院了,有义务陪护吗?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对方住院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去陪护对方呢?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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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到人致使对方住院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陪护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并没有直接规定侵权人有陪护的义务,但侵权人需要承担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合理损失。 从赔偿责任的角度,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你负有责任,你需要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护理费就是用于补偿伤者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即便你本人不去陪护,也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给请人护理的一方。 所以,从法律层面,并没有强制要求你必须亲自去陪护。不过,如果事故责任在你,且对方因伤确实需要护理,你就有责任承担护理费用。至于是否亲自陪护,可以和伤者及其家属进行协商沟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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