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妇产科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医院内部的处理阶段。当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要是隐匿不报,可能得承担后续一切后果。接着,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在科室要先展开调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事态,争取在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并针对疑问进行解释,如果患者接受了,纠纷投诉就到此为止。 然后是医务科介入处理。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和科室主任一起协商解决办法。要是患者能接受,纠纷就解决了。要是患者不接受,就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再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若患者接受,处理也就结束了。 如果医务科无法解决医疗纠纷,就会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要是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接下来是法定的纠纷解决途径: 一是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二是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是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 。 医患纠纷调解室:是专门为调解医患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而设立的场所,在这里由专业人员主持,促使双方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指患方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因对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诊疗行为持有异议而引发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