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家门口的地在法律上属于谁?

我家房子门口有块地,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家的,可邻居说不是。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自家门口这块地到底属于谁呀?我有点懵,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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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确定自家门口的地在法律上属于谁,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农村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家门口的土地通常属于农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例如,村民取得的宅基地是经过集体分配的,其范围有明确的界定,家门口超出宅基地范围的土地往往是集体土地的一部分。村民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家门口的土地,比如进行一些简单的种植等,但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进行建设。 在城市里,土地一般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小区居民家门口的公共区域,如楼道、小区道路周边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这是基于小区业主共同购买房屋,对小区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而临街房屋门口的土地,同样是国家所有,由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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