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收益归谁所有?

我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在租赁期间,我利用商铺门口的空地摆了个小摊位,额外赚了些钱。房东知道后,说这收益应该归他。我就想问问,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收益到底该归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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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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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收益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概念。所谓租赁,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关系。而租赁物的收益,简单来说,就是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产生的额外经济利益,像咱们前面提到的利用商铺门口空地摆摊赚的钱,或者出租房屋时附带的停车位被别人使用产生的费用等,都属于租赁物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法律条文为我们判断租赁物收益的归属提供了明确的准则。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承租人在合法占有和使用租赁物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是应该归承租人的。这是因为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就获得了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不过,法律也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对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收益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在合同里写明商铺门口空地的经营收益归出租人,那承租人就不能主张这部分收益了。 所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收益通常归承租人。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租赁物的收益归属等事项作出详细、明确的约定。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就能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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