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很常见的情况,而离婚时房子的分配问题往往会引发诸多争议。下面将依据不同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结婚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后来小张离婚,其配偶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子。 接着看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上述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婚后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要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配,比如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还有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更明确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总之,离婚时房子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出资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