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十分常见,而离婚时这类房产的分配问题往往会引发诸多争议。下面我们依据不同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式。 情形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如果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情形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可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子女,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形三: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情形四: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无论出资情况如何,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 总之,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的分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