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全日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是怎样的?

我是做非全日制工作的,没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这种非全日制用工且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辞退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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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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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它和常见的全日制用工有很多不同之处。在了解非全日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比如一些小时工、兼职人员等,他们以小时计酬为主,工作时间相对灵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意味着,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通常是不需要支付像全日制用工那样的辞退补偿的。 这里要和全日制用工进行一个对比。全日制用工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在辞退劳动者时,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其灵活性的特点。非全日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相对松散,双方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随时终止用工。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辞退补偿。 不过,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权益受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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