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休病假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我因为身体原因需要长期休病假,但是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工资该怎么算。想知道法律对于长期休病假的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还是有一定的比例或者标准,心里没底,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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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假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长期休病假的工资待遇,主要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并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的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所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长期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最低不能低于1600元(2000×80%)。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正常工资的60%,而正常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病假工资就是3000元(5000×60%),只要这个数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是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长期休病假的工资待遇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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