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在法律诉讼中,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是指那些因同一诉讼标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需要一起参与诉讼的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在共有财产纠纷中,共有人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比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共有一套房屋,因该房屋产生的纠纷,如房屋买卖、侵权等,甲乙丙三人就必须作为共同诉讼人参与诉讼。因为他们对房屋的权利义务是共同的,任何一人的诉讼行为都可能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第二,在连带债权债务纠纷中,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例如,甲、乙、丙三人对丁承担连带债务,丁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时,甲、乙、丙三人就必须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为他们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一人履行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相应消灭。 第三,在继承纠纷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当被继承人的遗产涉及纠纷时,如遗产分割、继承份额确定等,同一顺序的所有继承人都应当作为共同诉讼人参与诉讼。因为他们对遗产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一人的诉讼行为都可能影响到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第四,企业法人分立后,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这是因为分立后的企业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涉及相关纠纷时,它们必须共同参与诉讼。 明确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范围,对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诉讼中,如果发现有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房产证还没下来的最佳交易办法是什么?
- 新开个体户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 户口可以迁到学校吗?怎么办理?
- 发生事故后电动车被交警拖走了该怎么办?
- 公司如何查询营业执照?
- 个体税费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 父亲被判刑,子女可以入党吗?
- 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 渎职罪最轻会怎么判?
- 货车只买了交强险且负全责时最多能赔多少?
- 股东变更税务备案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备案?
-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法的本质特征吗?
-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 车辆定损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 工伤认定基本知识及情形有哪些?
- 离婚前共同财产被转移该怎么办?
- 万元借据变白纸,朋友不还钱该怎么办?
大家都在问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房产证还没下来的最佳交易办法是什么?
- 新开个体户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 户口可以迁到学校吗?怎么办理?
- 发生事故后电动车被交警拖走了该怎么办?
- 公司如何查询营业执照?
- 个体税费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 父亲被判刑,子女可以入党吗?
- 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 渎职罪最轻会怎么判?
- 货车只买了交强险且负全责时最多能赔多少?
- 股东变更税务备案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备案?
-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法的本质特征吗?
-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 车辆定损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 工伤认定基本知识及情形有哪些?
- 离婚前共同财产被转移该怎么办?
- 万元借据变白纸,朋友不还钱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