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制度有哪些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制度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被许可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制度。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专利实施许可主要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方是唯一可以实施该专利的主体,包括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排他实施许可则是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可以实施该专利,排除其他任何人实施。普通实施许可就是专利权人可以许可多个被许可方在相同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专利。 其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技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般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还应当明确许可的种类、期限、地域范围等内容。 再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许可方来说,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交付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等。同时,许可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自行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普通实施许可除外)。被许可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实施专利,并且不得擅自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另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虽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以备案为生效要件,但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具有公示作用,有助于保护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专利权人随意将该专利再许可给他人。 最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如果一方违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者诉讼。 总之,专利实施许可制度是保障专利权人和被许可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当事人在进行专利实施许可时,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完善的许可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