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质审查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实质审查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这就好比您要让考官对您的作品进行深入评判,得先主动提出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赋予了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启动实质审查的权利。 然后,专利局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如果文件存在格式问题,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这一步就像是检查您交上去的答卷格式是否正确。 接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全面审查。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审查员会检索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与申请专利的发明进行对比分析。这就如同考官要将您的作品与已有的优秀作品进行比较,看是否有独特之处和实际价值。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发现申请存在问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会指出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地方,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和修改。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进行详细的陈述和解释,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就像是考官指出您作品中的不足,您要进行回应和改进。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和修改能够消除审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审查员会认为该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就可以获得专利证书。但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和修改不能满足要求,或者申请人逾期不答复,审查员可能会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