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劣药有哪些处罚规定?

我在一家小药店工作,最近听说有同行因为销售劣药被处罚了。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销售劣药具体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这方面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很担心药店万一不小心出现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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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劣药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销售劣药是一种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我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都属于劣药。 对于销售劣药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此外,第一百一十八条还规定,生产、销售劣药,或者知道、应当知道属于劣药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收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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