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虚假发票会怎么处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虚假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内容不真实,比如发票上的交易事项没实际发生,或者金额、数量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在我国,对于收到虚假发票的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假发票,也就是你不知道这张发票是假的,并且有合理理由相信它是真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要是恶意取得虚假发票,比如明知是假发票还接受,用于骗取税款、虚增成本等违法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收到虚假发票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配合调查,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