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

我自己做点小生意,收入不太固定,听说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这种方式。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核定的,对我这种情况合不合适,也不知道有哪些规定和流程。希望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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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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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一种在难以准确核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务机关采用特定方法来确定应纳税额的征税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个人的实际收入和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对应的税率缴纳税款。但有些时候,个人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难以准确确定,比如一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就会采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有几种方式。一是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按一定的期限(比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核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纳税人按照这个定额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一些小餐馆,税务机关根据其规模、地段、经营状况等因素,核定每月缴纳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 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这种方式是税务机关先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然后纳税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等,按照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例如,某个人独资企业,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10%,该企业年收入10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万×10% = 10万元,再根据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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