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填写几个人合适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填写几个人合适,需要根据具体的扣除项目和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几个主要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对于子女教育,按照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所以如果家里有多个子女,就可以按照子女的实际数量来填写扣除。例如有两个子女,每月就可以总共扣除2000元,可以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扣除一定比例。 赡养老人方面,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所以赡养老人填写时,需要考虑兄弟姐妹的情况,如果兄弟姐妹较多,就要合理分摊扣除额度。 大病医疗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这里填写时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扣除人情况来定。 住房贷款利息,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可以扣除。 总的来说,填写人数要以真实的家庭情况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扣除条件为依据,合理填报以充分享受扣除政策,但不能虚假填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