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有哪几种情形?

我之前遭遇了人身损害,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儿。现在时间过去挺久了,我想了解一下去起诉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从啥时候开始算。有哪些具体的起算情形呢?担心错过时间就没办法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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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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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情形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通常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第一种情形是,当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就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并且清楚侵权人是谁。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当时就受伤且明确知道肇事司机是谁,那么诉讼时效就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已经具备了行使权利的条件,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知道向谁主张权利。 第二种情形,如果人身损害当时并未被发现,而是在后来才确诊。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诉讼时效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例如,受害人在一次意外碰撞后当时感觉没事,但一段时间后身体出现不适,经检查发现是那次碰撞导致的内伤,此时诉讼时效就从确诊内伤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在确诊之前,受害人可能并不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也就无法行使请求权。 第三种情形,在某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存在侵权行为持续的情况。比如,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可能一直在持续对受害人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因为在侵权行为持续期间,受害人的损害也在不断发生和扩大,只有当侵权行为终止后,受害人才能准确确定自己的全部损失,从而更好地行使权利。 此外,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还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受害人应当及时关注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对诉讼时效的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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