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后是否还属于劳动关系?


员工入股后是否还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一般来说,认定劳动关系有几个关键要素,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并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当员工入股公司成为股东后,这主要是建立了一种投资关系。投资关系是指股东通过出资获得公司的股权,从而享有股东的权利,比如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等。而劳动关系侧重于劳动者付出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所以,判断员工入股后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这些认定劳动关系的条件。 如果员工入股后,依然按照公司的要求上下班,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并获得工资等劳动报酬,那么即使是股东身份,也不影响其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员工甲入股了所在的公司,但他每天还是正常打卡上班,完成公司分配的销售任务,公司也按月给他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甲与公司就存在劳动关系。 相反,如果员工入股后,不再为公司提供劳动,不接受公司的管理,仅仅是享受股东权益,那么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例如,员工乙入股公司后,辞去了工作,不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只等着年底分红,此时乙与公司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总之,员工入股和劳动关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