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在公司任职是否会形成劳动关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在公司里担任具体职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和公司之间是否算形成了劳动关系。我在公司正常上下班、接受工作安排,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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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司股东在公司任职是否形成劳动关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公司股东在公司任职的情况,如果股东满足上述条件,即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从事公司安排的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且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是股东身份,也可以认定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股东虽然在公司有一定身份,但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劳动,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不获取与劳动相关的报酬,仅仅是基于股东身份享有权益,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劳动关系。 总之,判断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实际劳动行为和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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