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在别的公司上班?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最近有另一家公司向我抛出了橄榄枝,给的待遇还不错。我有点心动,可又担心自己作为股东去别的公司上班会不会违反什么规定。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我能不能去别的公司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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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在别的公司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同时在其他公司上班。股东身份只是表明其对公司拥有一定的权益,并不限制其在其他地方就业。这就好比你拥有一家餐厅的股份,但你同时也可以去一家工厂打工,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限制股东去其他公司上班。比如,股东与本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股东签订了这样的协议,那么就不能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上班。 另外,如果股东同时还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也就是说,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在未获得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在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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