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发工资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每个月都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就因为发工资这个事儿,能不能认定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我想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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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股东发工资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我们得先明白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的一种关系。 对于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仅仅是因为股东从公司领取工资,这并不一定就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股东的情况中,股东身份和劳动者身份是不同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股东权益,比如分红、参与公司决策等。有的股东虽然从公司领工资,但如果他没有接受公司的日常劳动管理,不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工作,那么即便有工资发放,也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股东同时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接受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提供了劳动,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认定股东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单纯依据股东领工资这一点来认定劳动关系,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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