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与劳动者是否会成立劳动关系?
我是个个体户,雇了个员工帮我做事。我不太清楚我和这个员工之间算不算是劳动关系。平时就是我给他安排工作,他完成任务我给他发工资。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们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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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个体户与劳动者是否成立劳动关系时,我们可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一种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单位干活,单位给劳动者发钱,并且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个体户而言,它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只要满足上述规定中的条件,就会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比如,个体户制定了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劳动者需要遵守;劳动者按照个体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且个体户会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是个体户业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这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会认定个体户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如果劳动者只是偶尔为个体户提供劳务,不受个体户的管理,工作时间和方式比较自由,报酬也是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就更倾向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判断个体户与劳动者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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