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地在广西,公司在岳阳,劳动纠纷后公司在岳阳提出诉讼该怎么办?

我工作地点在广西,公司注册地在岳阳。现在和公司有了劳动纠纷,公司在岳阳提起了诉讼。我人在广西,去岳阳打官司很不方便,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理,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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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规则。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主要遵循方便劳动者和便于查明事实的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 在您的情况中,工作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广西,公司所在地是岳阳。公司在岳阳提出诉讼,虽然岳阳的法院有管辖权,但您作为劳动者,是有权利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广西的法院进行诉讼的。您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岳阳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您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说明您的工作地点在广西,根据法律规定,广西的法院更便于查明案件事实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等理由。 法院在收到您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您的异议成立,就会将案件移送至广西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您的申请。如果您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能证明您工作地点在广西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您提出管辖权异议和后续的诉讼都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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