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护?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的约定并非可以随意为之,法律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受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借款利息就是借款人因使用出借人的资金而支付给出借人的报酬。对于个人借款合同的利息问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确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按照现行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例如,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那么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上限就是3.85%×4 = 15.4%。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这个上限,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此外,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个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时,一定要了解法律规定,确保约定的利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