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扣除个人的社保,单位也一定会扣除吗?


在我国的社保缴纳体系中,社保费用通常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两者有着明确的责任划分。当个人的社保费用从工资中扣除时,单位原则上也需要履行其缴纳社保的义务,但并非绝对会扣除并缴纳。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也就是说,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单位未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情况。有些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了个人社保费用,但却没有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甚至连代扣的个人部分也未缴纳。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发现自己工资被扣除了社保费用,但怀疑单位未正常缴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核实。比如,员工可以登录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查看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也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后进行查询。 一旦确认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则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裁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扣除个人社保,单位也应该扣除并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但实际中可能存在违规情况,员工需要关注自身社保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