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侵犯肖像权有哪些案例?


在探讨摄影侵犯肖像权的案例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他人不能随意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接下来我们看一些具体的案例。有这样一个案例,某摄影师在景区拍摄了一组风景照,其中不经意间拍摄到了一名游客的正面清晰肖像。后来,该摄影师将这组照片投稿给了一家杂志,杂志将照片公开发表。游客发现后,认为摄影师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在这个案例中,摄影师虽然是在公共场合拍摄,但未经游客同意就将含有游客肖像的照片公开使用,就可能构成了侵犯肖像权。 还有一个案例,一家摄影工作室为了宣传自己的业务,未经顾客同意,就将顾客的照片张贴在工作室的橱窗上。顾客发现后非常生气,认为工作室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工作室的这种行为明显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公开使用其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另外,在一些商业广告拍摄中,有时会出现使用他人肖像但未获得明确授权的情况。比如某商家在拍摄广告时,临时找了路人当背景,其中路人的肖像被清晰地拍进了广告中,并且该广告在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传播。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得到路人的同意,商家就侵犯了路人的肖像权。 从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判断摄影是否侵犯肖像权,关键在于是否经过了肖像权人的同意以及使用方式是否合法。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摄影师还是普通的摄影爱好者,都应该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在拍摄和使用他人肖像时,一定要先获得对方的明确同意,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