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什么政策?
我家有一处宅基地和农房,现在闲置着,不知道国家对于这种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有啥政策。是可以流转出去,还是有其他的处理办法?我想了解下相关政策,看看怎么合理利用或者处理我家的闲置资产。
展开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闲置宅基地就是指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闲置农房则是指长期无人居住、使用的农村房屋。 对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国家鼓励进行盘活利用。比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提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这意味着农民可以将闲置的农房改造为民宿,吸引游客,增加收入。 同时,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这其中就包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并且,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