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
我家在农村,有一块宅基地。最近听说农村宅基地政策有变化,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想了解下现在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样的,这些政策对我家的宅基地会有什么影响,比如在使用、转让、继承等方面有没有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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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 在宅基地申请方面,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关于宅基地流转,根据相关政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受让人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同时,鼓励农村村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例如一些地方开展了闲置宅基地整治,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 在宅基地继承方面,根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此外,对于违规占用宅基地的情况,也有了更严格的监管和处理措施。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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