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什么政策?
我家在农村,有几块宅基地和农房现在都闲置着。我不太清楚对于这些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国家有啥政策。是能继续留着,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会不会被收回?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些闲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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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制定的,旨在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权益,促进乡村振兴。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即使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只要农民符合相关规定拥有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其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例如,如果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未使用,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先进行调查核实,并遵循一定的程序。 对于闲置农房,目前国家鼓励多种形式的盘活利用。一方面,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比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另一方面,也可以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农民可以将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有偿转让给有需要的人或者村集体,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同时,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划和用途管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等。例如,要符合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在禁止建设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等。总之,农民在处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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