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离世后赡养老人有什么政策?
我是非独生子女,但是有兄弟姐妹离世了,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赡养老人。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赡养老人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政策,比如税收优惠或者其他福利之类的,希望懂的人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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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相关概念。赡养老人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行为。对于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离世后赡养老人的政策,在我国税收政策方面有一定体现。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当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离世后,若纳税人成为实际上的唯一赡养人,虽然其身份在法律意义上并非独生子女,但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中,有些地方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过,这种情况需要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比如兄弟姐妹的死亡证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除了税收政策外,在其他方面,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针对赡养老人的福利政策,例如给予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但这些政策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具体要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为准。你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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