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兄弟过世后,个税扣除是否算独生子女?

我家里之前有兄弟两人,但是现在兄弟不幸过世了。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确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来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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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 #独生子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税扣除方面,兄弟过世后是否算独生子女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先解释一下独生子女的概念,独生子女一般指的是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或者无子女的夫妻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对于曾经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已经过世的情况,如果该纳税人是在兄弟过世后,且没有其他在世的兄弟姐妹,从实际赡养老人的负担来看,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口径解释中明确,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在申报时需要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比如兄弟的死亡证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体现了税法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实际家庭情况和赡养负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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