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拖欠工资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多少?
我在深圳工作,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应该怎么给我经济补偿,具体能补偿多少呢?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这些补偿?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资拖欠和经济补偿的概念。工资拖欠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而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 在深圳,关于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还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假如公司拖欠你1万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公司还是没给,那么公司除了要给你这1万元工资外,还可能要额外支付你5000元到10000元的赔偿金。 不过要注意,劳动者要想拿到这个赔偿金,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程序。如果劳动者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付赔偿金,仲裁机构可能不会支持,除非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已经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另外,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