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行为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是如何处理的?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最近收到通知说行政复议终止了。我不太明白这个行政复议终止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在行政复议案件里,遇到这种终止情况是如何处理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展开


行政复议终止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定情形,导致行政复议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行政复议程序的制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终止的具体情形。例如,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法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当出现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会依法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该决定通常会明确指出终止的具体原因以及适用的法律依据。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终止决定前,会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终止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申请人而言,如果行政复议终止是因为自身原因,如主动撤回申请等,那么行政复议程序就会结束。但如果申请人认为行政复议终止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行政复议机关错误地认定了终止情形,申请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救济,比如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