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摄女子涉及哪些肖像权问题?
我是一名女性,有个男子未经我同意就拍摄我。我不太清楚他这样做侵犯了我哪些肖像权,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怎么认定的,我又有哪些权利可以维护,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和支配权,别人不能随意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在男子拍摄女子的情境中,如果该男子未经女子同意拍摄,并且有将拍摄的肖像用于营利目的,比如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示等,那么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即使没有用于营利,如果男子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女子肖像,也属于侵犯肖像权。此外,若男子公开传播拍摄的女子肖像,给女子造成了不良影响,如名誉受损、精神痛苦等,同样构成侵权。女子有权要求男子停止侵害,比如删除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