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可能性大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小,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那么在检察院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是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然而,实际操作中,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如一些情节较轻的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又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等,那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相反,如果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涉及国家安全犯罪等,检察院可能会认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大,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另外,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况也很关键。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良好的社会关系,能够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随传随到,那么检察院也会更倾向于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有逃跑、干扰证人作证等不良记录,或者在当地没有固定居所,可能就难以获得取保候审。 此外,证据情况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如果案件证据已经基本固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检察院可能认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从而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但如果证据还存在疑问,需要进一步侦查,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检察院可能会不同意取保候审。 总之,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以及证据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