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坐牢的可能性大吗?


侵犯著作权坐牢的可能性大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侵权行为达到上述标准,那么坐牢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如果侵权情节轻微,比如只是偶尔的小范围使用且没有获利或者获利极少,可能更多的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等,坐牢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所以,侵犯著作权坐牢可能性大小取决于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