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许多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体现意思自治。 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更多的份额。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财产分割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可以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法院会根据其性能和用途等因素,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