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制度是怎样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想了解下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制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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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制度是婚姻法律中的重要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范围。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只要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是尊重双方的意愿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是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权益,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对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适当的倾斜。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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