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被辞退是否有就业补助金,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结果公司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工伤后被辞退的情况,有没有就业补助金呢?如果有的话,我又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这笔钱呢?实在是很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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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伤后被辞退,是有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有一定的资金支持来重新就业或者适应新的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遇到工伤后被辞退的情况,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步骤是获得相关赔偿的重要前提。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你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而确定伤残等级。 如果已经完成上述程序,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程序,你可以在仲裁中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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