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放?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已经完成工伤鉴定了,但不清楚之后工资该怎么发。是和以前一样正常发,还是有别的标准?我很担心工资发放出问题影响我的生活,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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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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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工资的发放情况需要根据不同阶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都和以前一样,单位要按月按时发给你。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一旦完成工伤鉴定并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标准发放工资了。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对于评定伤残等级后,不同的伤残等级会对应不同的待遇。比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鉴定后工资发放与停工留薪期以及伤残等级评定等情况密切相关,职工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待遇,单位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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