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公证是否要夫妻双方到场?

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这房子算我个人财产吗?要是去做公证,需不需要我和我爱人都到场?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怕自己处理不好以后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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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 #财产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探讨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这个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婚后父母购买房子时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比如有书面的赠与协议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的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说说公证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问题。 如果父母明确房子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要对这个赠与进行公证,通常只需要赠与人(父母)和受赠人(子女)到场即可。因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单方的赠与行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与另一方配偶没有直接关联。但是,有些公证处为了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会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 如果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产进行公证的事项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权益,例如对房产的份额、使用等进行约定,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因为夫妻双方都是该房产权益的主体,只有双方共同参与,才能保证公证内容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公证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要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以及房子的产权归属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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