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是指在夫妻离婚后,将原本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理。 在离婚方式上,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方式下房产过户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还需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而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 整个过户流程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是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不过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无需办理公证。第二步是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第三步为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第四步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最后一步是取证。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因此,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