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婚后办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再加名字可以吗?

我和爱人结婚后才办理房产证,现在不确定这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我想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是否可行,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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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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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婚后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只是在婚后才办理房产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便房产证是婚后办理,该房屋仍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甲在婚前就付清了房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才拿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管房产证是何时办理,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次,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问题。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加名手续。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而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方愿意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话,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这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办理加名后,房屋的产权情况会根据新的登记情况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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