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该如何诉请离婚?


婚前协议书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婚前协议书的效力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婚前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婚前财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这些财产。 而关于诉请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请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就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和参加庭审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