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刑事、行政申诉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首先来解释一下申诉状的概念。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纠正的书面材料。下面分别说说提起民事、刑事、行政申诉状的前提条件。 对于民事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前提条件一般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情况。这意味着如果在案件判决后,你发现了之前没掌握的关键证据,或者发现原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错误,就具备了提起民事申诉的可能前提。 在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前提条件通常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也就是说,当你发现存在这些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况时,就可以考虑提起刑事申诉。 对于行政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前提条件和民事申诉有类似之处,比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如果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存在这些问题,你就有提起行政申诉的合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