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合法原则: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合法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形式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内容上来说,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强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应该合理分配,不能存在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不能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高额违约金条款来限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双方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自愿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不是在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例如,用人单位不能以威胁劳动者不签合同就不录用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原则: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都有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经过反复沟通和讨论,最终形成双方都认可的合同内容。比如,对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用人单位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如果一方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例如,劳动者隐瞒自己有严重传染病史而与食品加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