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在法律层面探讨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公司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转让协议则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时所签订的合同,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协议有效的重要前提。 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的行为,显然违背了上述规定中的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条件。因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更改协议内容,都不能代表对方的真实意愿。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股权。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来看,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被侵吞股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私自更改后的转让协议。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签订书面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私自更改转让协议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了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该行为导致股权变更登记存在瑕疵,相关部门有权要求纠正或撤销错误的登记。 当遇到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的情况时,被侵权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原始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的沟通记录、公司的相关文件等。然后,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私自更改的转让协议无效,并恢复自己的股权权益。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因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