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猥亵儿童判缓刑的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缓刑。缓刑简单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条件下,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罪犯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关于猥亵儿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又符合上述缓刑的四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比如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只是偶尔一次,没有给孩子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犯罪分子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像主动向孩子及其家属道歉,积极赔偿损失;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不会再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对居住社区也不会有不良影响等。 不过在实际中,猥亵儿童判缓刑的几率通常不高。一方面,猥亵儿童这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坏,公众对此类犯罪深恶痛绝,社会舆论普遍要求严惩犯罪分子,这使得法院在审理时往往会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另一方面,很多猥亵儿童案件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作案、手段残忍等,很难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 相关概念: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