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时适用的是管制还是拘役?
我被法院判了缓刑,但不太清楚缓刑期间到底是按照管制的规定来执行,还是按照拘役的方式。我想知道在缓刑这个阶段,法律上到底是把它当作管制还是拘役来处理,希望能弄明白自己接下来要遵循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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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缓刑、管制和拘役这几个法律概念。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短期自由刑,一般在公安机关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在我国法律中,缓刑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它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缓刑可以和拘役同时适用,也可以和有期徒刑同时适用,但不能和管制同时适用。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有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所以,当被宣告缓刑时,适用的可能是拘役,而不是管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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